9月29日清晨6点, 平山法院灯火通明,警车有序排列, 20余名干警列队集合,在执行局局长刘明芳的带领下,开展第三次“集中执行,百日攻坚”执行行动。行动开始前,刘明芳局长作了简短的动员讲话,并对执行方案、警力搭配等进行了详细的部署,着重要求加大查人找物力度,进一步遏制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等不良现象。
平山法院依照“金秋利民”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方案部署,系统筛查涉抚养费、人身损害赔偿、劳务报酬、合同纠纷等执行内容的案件,根据个案实际逐案拟定执行方案,细化执行措施,利用有利时机,集中优势警力物力,“柔性”与“刚性”执行方式多行并举,以执行到位、执行完结为工作目标,依法严厉打击规避执行行为,依法保障胜诉者合法权益,切实解决群众急难盼愁事,维护法律权威。
权威。
第一现场
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一庭干警到达被执行人家中时,只有其妻子一人在家,执行干警耐心对被执行人妻子释法明理,阐明拒不履行给付义务的法律后果会使被执行人列入失信人名单,限制其高消费,影响个人征信,被执行人妻子在了解详细情况后,认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便放弃了抵抗情绪,随即向其亲友借款6000元当场给付,执行完毕。
第二现场
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经本院多次依法传唤拒不到庭,拒不履行生效法律裁判,依法对其进行拘传。被执行人到院后,还以“没钱”为由与执行干警“周旋”,等到执行干警告知对其采取拘留十五天的强制措施时,被执行人迫于执行压力,其表示先行给付申请执行人5000元,与申请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并认识到了拒不到庭、拒不履行的行为是违法行为,表示将积极履行义务,后对被执行人提前解除拘留。
第三现场
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杳无音信,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近日,申请人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在县城某处做小生意的消息,鉴于申请人生活困难的特殊情况,执行二庭干警于此次集中执行行动中将其列为第一个执行案件。经过执行二庭干警耐心查找,将被执行人拘传至法院,向其阐明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书的法律后果,既影响其个人征信,又会对其子女政审造成负面影响,被执行人开始“嚣张”的态度有所缓和,考虑到其不履行法律责任所带来的后果,终于放弃了“抵抗”。在执行二庭干警的耐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分期履行。
第四现场
典型的“老赖案”,被执行人共牵涉执行案件2件,涉案金额10万余元,执行二庭将被执行人列为此次集中执行百日攻坚行动的重点执行对象,按照预案到被执行人住所拘传其到法院,对其释明法律规定,被执行人还抱有侥幸心理,依然以各种借口拒绝履行,与执行干警“躲猫猫”。在执行干警的严厉释法下,如不履行,对其进行拘留的强制措施。被执行人终于意识到其行为的严重违法性,迫于强制措施的震慑力,当场承诺履行4万余元,并履行到位,其中的一件执行完毕,另一案的剩余款项达成执行和解,将在10月底付清。
第五现场
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被执行人履行了一部分还款义务,剩余欠款推脱拒不履行,且经法院多次电话传唤拒不到院,在这次集中执行行动中,执行协调处干警一大早将其堵在家中,本以为欠款数额较小,在干警的劝导下会履行义务,殊不知被执行人态度恶劣,以没钱为由拒绝履行,执行协调处干警遂将其拘传至法院。到院后,向其阐明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的法律后果将被采取拘留强制措施,并会对其个人征信和政审带来负面影响。被执行人综合考虑后迫于法院强大的执行威慑力当场履行完全部欠款,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此次专项集中执行百日攻坚行动中,平山法院执行干警攻坚克难,敢啃“硬骨头”,先后历时10余小时,执行范围涉及4个乡镇10余个小区、行政村,在强大的执行攻势下,共上门拘传被执行人6人,执结案件5件,执行和解案件10件,共执行到位金额106500余元。
平山县人民法院将继续把百日攻坚活动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院长统筹谋划、主动参与执行,集中执行兵力重拳出击,加大执行力度,针对涉民生案件、涉民营企业案件、涉金融案件等,常态化开展集中执行行动,时刻保持高压态势,持续打击拒不履行行为,全力兑现群众的胜诉权益,为服务保障民生、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