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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执行百日攻坚(四):秋雨袭来凉意,执行冒雨出击
作者:执行局  发布时间:2021-10-15 08:37:50 打印 字号: | |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高院 “集中执行百日攻坚”活动精神,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全市各区、县法院执行局统一开展强制执行活动,由中院通过远程执行指挥系统进行调度指挥。1014 日清晨,平山法院执行局在党组书记、院长刘平的带领下冒雨出击,以涉民生案件为重点,开展拉网式集中执行。

清晨6点,全体执行干警在雨中列队集结完毕,警车有序排列,蓄势待发,刘平院长作简短动员讲话。630,由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李霁通过执行指挥系统,向全市法院发出 “行动开始”的命令,各执行团队按照预定方案,向执行现场进发。

第一现场

第一小组执行干警,在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平带领下,执行物权纠纷一案。本案在前期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但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且拒绝报告财产,本院依法对其采取拘留十五天强制措施。但在入所体检过程中,查出其患有心脏病,不宜强制拘留,故依法对其提前解除拘留强制措施。

在本次集中执行中,刘平院长签署搜查令,依法对其住所进行搜查。 按照既定方案,在搜查现场拉起警戒线,搜查过程中,全程录音录像,在被执行人在场的情况下,依法对其住所进行搜查,共搜查出8300元现金及其他财物,并现场制作搜查笔录,填写查封清单,并让被执行人签字确认。整个搜查现场紧张但有序,充分体现了善意执行、文明执行的工作理念。

第二现场

第二小组执行干警,在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何树林带领下,执行劳务合同纠纷一案。645分,执行干警将被执行人堵在家中,向其出示执行文书。被执行人一开始情绪激动,抵触情绪强烈,以没钱为由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何院长遂指示将其拘传至法院,同时将被执行人的一辆小汽车扣押至法院。经查,该被执行人在法院共涉案三起,未执行标的额30000余元。

到院后,执行干警对其详细阐明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文书的法律后果,既影响其个人征信,又会对其子女政审造成负面影响,出行方式会受到极大限制,被执行人一开始嚣张的态度有所转变,考虑到其不履行法律责任所带来的严重后果,加之被执行额度较少,被执行人迫于执行压力,抵触情绪锐减,执行干警抓住这一时机对其进行劝导,被执行人在干警的耐心劝导下履行了10000元给付义务,考虑到被执行人还依靠汽车外出务工,只对其车辆只进行了查封,并未急于处置,充分体现了法院在集中执行中的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最终,其所涉3件案件,执行完毕1件,和解2件,并表示将按和解协议继续履行偿还义务。

此次集中执行行动,平山法院执行干警攻坚克难,敢啃硬骨头,奔赴村、社区11处,执行和解2件,自动履行2件,拘传3人,搜查1处,扣押1辆车、部分首饰,执行到位总金额23300元,执行活动成果达到了预期成效。

平山法院坚持把百日攻坚执行活动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在强化组织保障、加强队伍建设、统筹工作谋划、协调督导检查等方面下功夫,继续推进集中执行百日攻坚活动向精准化、规范化方向深入开展,时刻保持高压态势,持续打击拒不履行行为,全力兑现群众的胜诉权益,为服务乡村振兴、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平山法院新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