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省高院组织全省法院开展“集中执行百日攻坚”活动,在省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任晓刚的统一指挥下,平山法院利剑出鞘,集中优势资源重拳出击,再次掀起集中执行风暴,执行局干警在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平的带领下分片分块“拉网式”集中执行。
凌晨5点30分,全体执行干警列队完毕,警车有序排列,蓄势待发,刘平院长作简短动员后,干警们按照执行预案登车出发,重点打击拒不执行和解协议的抗执行为,专项集中执行行动拉开序幕
第一现场
凌晨5点45分,刘平院长带领执行一组干警执行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执行干警带队敲响了被执行人的家门,被执行人的妻子开门,执行干警出示工作证说明来意后,其妻子一直狡辩走错门、找错人,意图搪塞、躲避执行,当执行干警指着墙上挂的照片说出被执行人基本身份信息时,其妻子的抵触情绪才有所缓解。被执行人听到声音时一直躲在卧室反锁门拒而不见,抱有侥幸心理意图通过“躲猫猫”的方式逃避执行。经过执行干警的耐心劝导,被执行人才走出卧室并表示愿意到法院协商解决。
到法院后,鉴于被执行人法律意识淡薄,执行干警向其阐明和解协议的法律效力与所需履行还款义务的数额。经查,被执行人名下确无钱款、房产,当下确无力偿还欠款能力,又因其妻子刚做完手术身体欠佳,孩子幼小需被照顾。一边是无履行能力的被执行人、一边是对执行结果迫切期待的申请人,执行干警本着“善意执行、文明执行”的工作理念,决定对当事人双方进行劝解,力求兼顾双方权益达成执行和解。执行干警遂对双方当事人分别进行劝解,从情与法的不同角度进行劝说,向执行人阐明虽客观履行不能,但应履行还款义务,其拒不履行行为既违反生效和解协议亦有违公序良俗,向申请人阐明,被执行人客观困难情况,希望申请人多一份体谅,多一份谅解。经过执行干警数个小时的耐心劝解,被执行人借款履行2000元还款义务,并保证在一个月内履行剩余款项,在取得申请人谅解、同意的情况下,本着以人为本的司法理念,作出暂不拘留被执行人的决定。
第二现场
凌晨5点40分,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刘明芳带领第二执行小组干警来到买卖合同纠纷案的被执行人小区,该案被执行人达成的分期偿还和解协议尚有2万元拒不履行。被执行人开始否认自己是案件当事人,只是暂来住宿的亲戚,否认自己的真实身份,意图蒙混过关,抗拒执行。等到执行干警出示和解书及当事人的信息进行一一核对时,被执行人在强大的执行态势下,才承认自己的真实身份,并对未按协议履行还款义务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但被执行人一直主张自己经商亏损尚无余钱可以履行还款义务,意图通过“耍赖”的方式规避执行,经敦促被执行人,其同意到法院协商履行还款义务,执行干警遂将其传唤至法院。
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说明调解书与判决书同样具有履行还款义务的法律效力,再向其阐明如若抗拒履行还款义务不仅会面临成为失信人的不良后果还会承当相应的拘留处罚。若被列为失信人,被执行人会被限制高消费、子女升学就业受限、个人征信存有不良记录,银行会对其缩紧贷款政策,其下阶段经商会出现更严重的现金流限制。等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一一列举抗拒执行的严重后果后,被执行人的抵触情绪有所缓和。执行干警见机从情与法的不同角度,对被执行人进行耐心劝导,经过干警的不懈努力,被执行人同意借款履行还款义务,遂向亲朋好友借钱,不时即将欠款20000元交至法院,本案执行完毕,双方握手言和。
此次集中执行行动,平山法院执行干警攻坚克难,敢啃“硬骨头”,奔赴村、社区执行现场七处,拘传4人,依法张贴传唤手续4张,执行完毕2件,和解1件,执行到位金额52000元,专项执行行动成果达到预期成效。
平山法院执行局干警以“你不开门,我不走”的坚决态度,用执行实效践行司法为民,凸显了执行干警能打敢做,勇于为群众办实事的决心和精神头儿,极力提升了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平山法院在下一阶段的工作中,将全面梳理所有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的案件,逐案约谈申请执行人,对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被执行人重点打击,确保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