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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平山法院常见民事诉讼风险提示
作者:平山法院  发布时间:2022-11-25 09:22:07 打印 字号: | |

    

    当事人 :你们早告诉我这官司打不赢,我干嘛还要费力耗神又花钱,我就不打这个官司了。

     法官 :您好,您的心情我们理解,但是打官司也是有风险的。立案登记制实施后,要求人民法院有案必立。但是在打官司过程中往往会忽视其中的风险,也就是诉讼风险。诉讼风险是指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在诉讼活动中可能遭遇的与争议事实无关的,可能影响案件审理和执行,致使合法权益无法实现的风险因素。下边我们来告诉您,打官司可能存在的风险吧。


诉讼有风险,起诉需谨慎


01

●起诉不符合条件

当事人起诉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人民法院不会受理,即使受理也会驳回起诉。当事人向无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案件将会被移送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

02

●诉讼请求不适当

当事人提出的诉讼请求应明确、具体、完整,对未提出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不予审理。当事人提出的诉讼请求要适当,不要随意扩大诉讼请求范围;无根据的诉讼请求,除得不到人民法院支持外,当事人还要承担相应的诉讼费。

03

● 不按时交纳诉讼费用

 当事人起诉或者上诉,不按时预交纳诉讼费用,或者提出缓交、减交、免交诉讼费用申请未获批准仍不交纳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将按当事人自动撤回起诉、上诉处理。

当事人提出反诉,不按规定预交相应的案件受理费的,人民法院将不会审理。


04

●超过诉讼时效

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保护民事权利的期间一般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后,被告提出原告的起诉已超过法律保护期间的,如果原告没有对超过法律保护期间的事实提供证据证明,其诉讼请求不会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


05

●不提供或者不充分提供证据

除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不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外,当事人提出诉讼请求或者反驳对方的诉讼请求,应提供证据证明。不能提供相应的证据或者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有关事实的,负举证责任的人可能面临不利的裁判结果。

小提示:当事人向法院提供证据需要提供原件或原物,特殊情况下也可以提供经人民法院核对无异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如果提供的证据不符合上述条件,可能影响证据的证明力甚至不被采信。


06

●超过期限申请强制执行

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为2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申请执行人超出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执行人对申请执行时效期间提出异议,人民法院经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不予执行。



     诉讼风险是客观存在的,并不是人民法院的审判人员主观追求的结果,也并不是人民法院一个部门所能解决的问题,它很大程度上与当事人不规范的法律行为有关,且诉讼风险也是可以通过当事人积极的法律行为加以补救的。那么应该如何来预防诉讼风险呢?

    1.当事人要树立风险意识。当事人在起诉时往往把希望都寄托于法院,想通过法院来解决自己的问题。当判决的结果不如意时便认为是法院的原因。所以当事人要树立风险意识,明白诉讼过程中既有实体性风险和程序性风险,也有可控性风险和不可控风险,还有审判风险和执行风险。这些风险是不以主观为转移的。

    2.诉讼是一种有目的、有计划性的行为,因此做好诉前风险评估是至关重要的。我院为方便当事人及时对自己的案件进行风险评估,在诉讼服务大厅放置了诉讼风险评估机,当事人可以通过诉讼风险评估机生成案件的风险评估报告,了解诉讼存在的风险。






 

 
责任编辑:平山法院新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