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平山某汽修厂与被执行人刘某修理合同纠纷一案,一审判决刘某偿还某汽修厂修理费9万余元。判决书生效后,某汽修厂多次向刘某索要修理费未果,遂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多次传唤被执行人刘某,刘某拒不到庭,并且注销手机号,后执行干警多次到刘某的住所地寻找均未果。1月8日,本院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被执行人刘某悬赏公告后,1月10日有群众向执行干警和申请人反映被执行人行踪要前往某厂区拉货,执行干警随即联系申请人驱车赶往某厂区,将被执行人刘某拘传至法院。
执行干警将刘某拘传至法院后,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
“现在生意难干,我现在跑车拉货都是亏本,实在是没有钱还修理费”
“你有经济困难我们也理解,但这不是你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义务的理由”
执行干警经批准遂决定对其采取拘留措施,同时执行干警也一直为其做疏导工作。
“一旦拘留你,这段时间你就干不成活了,你有困难可以向亲朋好友借借,申请人也理解你的难处,承诺少要点钱,把这事彻底解决了”
“我一直在筹钱,一个朋友答应我了,一会儿送过来”
在即将对刘某送入拘留所的时候,刘某最终与朋友联系筹款5万余元履行完毕了本案的义务,经过前后8个小时的奋战,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并履行完毕,本案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在执行工作中,我们经常会遇到各种困难和挑战。有些被执行人可能会故意逃避执行,甚至对执行工作不理解、不配合。面对这些情况,我们需要保持冷静理性应对,并且需要发动群众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或者行踪。本案的成功执行得益于群众提供的有效线索以及与当事人的有效沟通,了解他们的需求和困难,寻求解决问题的最佳方式。